按照《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2017年,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规定明确: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上海通过"养老立法":尊重习惯、弥合"数字鸿沟"》泰媒报道称,肃贪委要约谈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普拉威(PrawitWongsuwan)和4名关系人。




